第七章 急症病人的處理原則 重點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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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傷檢分類
一臺灣急症檢傷急迫度分級量表(TTAS)
急診檢傷分五級(第四級:次緊急、第五級:不緊急)
等級 |
第一級 |
第二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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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處置 |
危急/10分鐘內快速控制與處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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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 |
綜合 |
重度呼吸窘迫 呼吸衰竭、明顯發紺 |
中度呼吸窘迫 呼吸費力、用輔助肌 |
呼吸道 |
上氣道阻塞 |
喘鳴呼吸,但呼吸通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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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行動力 |
綜合 |
休克 |
血壓偏低,未出現休克 |
血壓心跳 |
休克+BP<90mmHg 休克+HR<50或>140次/分 |
無休克+BP<90mmHg 無休克+HR<50或>140次/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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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識 |
綜合 |
無意識、到院前死亡 |
意識改變 |
GCS |
3~8 |
9~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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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識 |
持續惡化 |
失去定向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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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溫 |
過高 |
>41℃ |
— |
過低 |
<32℃ |
32~35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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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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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RS的條件≧3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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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血壓急症 |
— |
SBP≧220或DBP≧130 |
以下四個症狀有兩個以上,即是系統性炎症反應症候群SIRS。
1.體溫≧38℃或≦36℃
2.心跳速率≧90次/分鐘
3.呼吸速率≧20次/分鐘,或血中二氧化碳(PaCO2)≦32mmHg
4.WBC≧12,000/mm3或≦4,000/mm3或未成熟嗜中WBC>10%
二災難現場救治優先順序
(一)第一優先:紅色→呼吸道阻塞或呼吸<30次/分者。
(二)第二優先:黃色→可聽從簡單指令者。
(三)第三優先:綠色→可自行移動輕傷之傷患集中在指定地點。
(四)最不優先:黑色→無呼吸、死亡者。
三成人生存之鏈
IHCA(院內使用途徑) |
OHCA(院外使用途徑) |
1.監督及預防。 2.確認並啟動緊急應變系統。 3.立即進行高品質CPR。 4.進行快速去顫。 5.高級救命術與心臟停止後照護。 |
1.立即確認心臟停止,並啟動緊急應變系統。 2.立即進行高品質CPR,並強調先作胸部按壓。 3.進行快速去顫。(AED電擊) 4.基礎及高級緊急醫療服務。(ACLS,由高級救護員或急診醫護人員實施) 5.高級救命術與心臟停止後照護。(在ICU進行) |
貳、CPCR
一CPR施救步驟:叫-叫-C-A-B
步驟/動作 |
成人/青少年 |
小兒(1~8歲) |
嬰兒(小於1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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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:確定反應和呼吸 |
呼喚並輕拍患者肩部,確定有無反應(先評估意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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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視患者有無適當的呼吸(沒有呼吸或僅有喘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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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:求救 |
1.高聲呼救,請求協助打119 2.若急救者只1人,而患者為8歲以下或外傷、溺水、藥物中毒,可先進行5個循環之CPR(約2分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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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:胸部按壓 |
檢查患者有無脈搏不超過10秒(換手中斷不超過10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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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壓位置 |
兩乳頭連線中點(或劍突上兩橫指) |
兩乳頭連線中點下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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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壓方式 |
雙手掌跟 |
單或雙手掌跟 |
食中指或雙拇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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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力壓 |
至少2英吋(5cm) |
約2英吋(5cm) |
約1.5英吋(4cm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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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快壓 |
100~120下/分鐘(至少100次/分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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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回彈 |
胸部按壓之間應讓胸部回彈至原來位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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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中斷 |
胸部按壓儘量減少中斷,如需中斷以不超過10秒為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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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分換 |
醫護人員應2分鐘換手一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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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:呼吸道 |
壓額舉頜法(疑似創傷患者使用推下顎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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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物阻塞 |
腹部擠壓法(清醒者) |
拍背法或壓胸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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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:呼吸 |
首次先2次人工呼吸(每次吹氣時間約1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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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數 |
10~12次/分 |
12~20次/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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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部按壓人工呼吸 |
30: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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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:2(1位急救者) 15:2(2位急救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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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心外按摩(Circulation)
1.判斷心跳:觸摸頸動脈搏動5~10秒,時間不超過10秒鐘。
2.注意事項
(1)病人平躺硬木板、地上,保持心臟正確位置。
(2)禁止:手指觸及胸壁、壓於劍突、手肘彎曲、移動手掌。
(3)施救者使用肩、背的力量下壓,非用手臂的力量。
(4)評估心外按摩有效性:第1次操作5個週期的30:2(約2分鐘),評估是否有頸動脈搏動及自行呼吸。
(二)維持呼吸道通暢(Airway)
1.↓舌根後倒阻塞呼吸道:脊椎受傷採用推顎法。
2.清除呼吸道異物:哈姆立克氏法(Heimlich maneuv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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腹戳法 |
胸戳法 |
背擊法 |
方法 |
擠壓肚臍與劍突中央 |
擠壓劍突下 |
個案臉朝下,拍打肩胛骨間 |
適合 |
自救、一般個案 |
肥胖、孕婦、啤酒肚。 |
嬰幼兒、小孩。 |
(三)人工呼吸(Breathing)
人工呼吸前先給予兩大口氣,評估呼吸道有無阻塞→吹不進去→呼吸道阻塞→再重新清除呼吸道。
二合併症
(一)肋骨骨折:最常見。
(二)大出血:壓力量過大,肝破裂。
(三)腦損傷:呼吸停止時間過長(超過4~6分),腦部缺氧。
參、各種急症處理
一出血
(一)首先,剪開病人的衣服,辨認出血的區域,施行身體檢查。
(二)抬高患部、固定不動患肢,以↓出血。
(三)小靜脈或微血管出血:直接加壓止血法(壓傷口)、.止血點止血法(壓血管,若動脈出血需壓迫傷口近心端)
(四)大動脈出血:止血帶止血法
1.較危險,易引起組織缺血壞死,所以每20-30分鬆開1-2分。
2.抬高患肢高於心臟1-2分鐘,↑靜脈回流,再上止血帶。
3.止血帶綁在傷口近心端;需要墊布、衣物,禁直接接觸皮膚。
4.止血帶長度至少可繞患肢2圈以上,寬約3-4吋。
二中毒
(一)處理原則:先穩定生命徵象,維持足夠有效的血液循環。
(二)解毒的處理
1.藥物中毒
(1)減少毒物吸收(中毒30分內執行)
a.催吐:比胃灌洗速度快;禁用:吞入強酸強鹼腐蝕性毒素。
b.胃灌洗
(a)強烈腐蝕中毒禁止胃灌洗。
(b)姿勢:左側臥、頭肩放低引流。(注意心搏過緩及肺吸入)
(c)灌洗液:N/S避免超過500cc/次。
(d)NG管:36-40Fr(最大號),先反抽以抽除毒物。
c. 給予活性碳吸附毒物。例:烤焦的麵包。
(2)增加毒素排出(中毒30分後執行)
a.給予瀉藥,意識不清禁用口服油性瀉藥(預防吸入性肺炎)。
b.利尿劑、IV補液體。
(3)解毒劑:使毒物不活化。
2.巴拉刈和巴拉松中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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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拉刈中毒 |
有機磷中毒(巴拉松中毒) |
病理變化 |
對肺臟(最嚴重)和腎臟(排泄器官)產生傷害,含氧量越高越易產生毒性。 |
出現類似大蒜的味道,因會與乙醯膽鹼酶結合→ACH↑→刺激迷走N。 |
症狀 |
鼻胃管洗出草綠色物質、口腔潰瘍、肺有不明原因浸潤。 |
氣管收縮及管分泌物↑、流涎、縮瞳、多汗、HR↑、呼吸抑制、低血壓。 |
醫療處置 |
(1)禁止給氧氣。 (2)低氧減少肺毒性。 (3)類固醇抑制炎症。 |
(1)給予Atropin、PAM。 (2)評估有無持續神經症狀。 |
(1)避免吸收:立即插NG洗胃、吸附劑(活性碳)。 (2)促使排出:利尿劑、催瀉劑、透析。 (3)維持呼吸道通暢,必要時插管及給予氧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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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措施 |
(1)病患需隔離,進行措施時,需戴口罩、手套及穿隔離衣。 (2)安排通風良好環境,維持呼吸道通暢。 (3)協助除去被污染的衣物,並協助沐浴及洗頭髮去除上面的毒物。 |
3.C.O.中毒
(1)原因:瓦斯外漏、汽車引擎排出之廢氣。
(2)特性: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,C.O.與Hb的結合力,為氧的200–300倍。
(3)症狀:缺氧、意識不清及嗜睡→昏迷;CO-Hb>70%時皮膚成櫻桃紅。
(4)處理
a.給100%的氧,直到一氧化碳血紅蛋白質降為5%以下。
b.安靜休息,減少耗氧。
c.使用類固醇及Mannitol,減少腦水腫。
d.觀察痙攣性麻痺、視力障礙等永久性中樞神經損傷。
4.肉毒桿菌中毒
致病菌 |
臘腸桿菌(其毒素是毒性最強的外毒素) |
發作時間 |
快,進食後12~36小時。 |
臨床表徵 |
1.中樞神經系統:視力模糊、瞳孔放大、麻痺症候群、吞嚥困難、發音模糊、四肢無力、呼吸麻痺→死亡。。 2.腸道症狀: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。 |
預防 |
食物要加熱,80℃以上30分鐘或100℃煮沸10分鐘。 |
三毒蛇咬傷
(一)種類
種類及毒性 |
例子 |
侵犯系統 |
毒性反應及死因 |
蝙蝠蛇科 |
飯匙倩、雨傘節 |
神經系統 |
干擾神經肌肉傳導素的傳遞,導致呼吸麻痺。 |
響尾蛇科 |
青竹絲、龜殼花、百步蛇 |
血液系統 |
微血管通透性增加而造成液體流失、皮下出血、低血壓。 |
(二)急救原則
1.儘速注射抗毒蛇血清,每15分鐘測量傷口腫脹情形。
2.用清水、肥皂、抗菌溶液清洗皮膚,以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→以免繼續吸收毒素。
3.禁止冰敷(以免凍傷)。
4.禁止喝酒或在傷口周圍皮膚使用酒精(血管擴張→↑吸收)。
5.在近心端使用彈性繃帶或褲襪。
6.將受傷肢體用夾板固定,維持低於心臟的位置。
7.避免蛇口腔中細菌感染,可給廣效抗生素。
8.注射破傷風免疫球蛋白,以預防破傷風。
9.無法分辨何種蛇毒時,應注射2種抗神經性蛇毒血清及抗出血性蛇毒血清。
10.勿隨意給下列藥物
(1)阿斯匹林類止痛劑→會出血。
(2)morphine→血管擴張,加速毒液擴散。
11.目前醫界不建議
(1)切開傷口:切開並無法清洗出深層毒液,反而造成感染。
(2)擠壓傷口或用口吸:施救者口內有傷口會造成毒害。
肆、休克
一概念
(一)定義:成年人正常循環血量少500-1500cc(失血40%以上)即開始出現出血性休克。
(二)低血容性休克的分期
分期 |
變化 |
第一期 (早期或代償期) |
1.代償成功將會改善組織灌流。 2.刺激交感神經系統 釋放腎上腺及正腎上腺素→心跳↑、心收縮力↑、血管收縮、心輸出量↑、血壓正常或↑、呼吸速率加速與加深(鹼中毒)、尿量↓、皮膚冰冷蒼白及躁動不安。 3.刺激內分泌系統:活化RAA系統 (1)血管加壓素(血管收縮以↑血壓及↑靜脈回流量)。 (2)留鹽激素(增加鈉濃度,使血液容量因而增加)。 (3)抗利尿激素(增加水分重吸收)。 (4)促腎上腺皮質素(促進肝醣分解→糖質新生反應)。 |
第二期 (進行期) |
代償功能趨衰竭、心輸出量和動脈血壓↓、微血管血流變得緩慢、代謝性酸中毒。 |
第三期 (不可逆) |
代謝紊亂、RAS功能被抑制、DIC、ARDS、毒物及細菌從肝臟及小腸中釋放出來、器官缺氧衰竭→死亡。 |
休克分期
第一級 |
第二級 |
第三級 |
第四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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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血量(mL) |
<750 |
750~1500 |
1500~2000 |
>2000 |
出血量(%) |
<15% |
15%~30% |
30%~40% |
>40% |
脈搏(次/分) |
<100 |
>100 |
>120 |
>140 |
血壓 |
正常 |
正常 |
降低 |
降低 |
呼吸速率 |
14~20 |
20~30 |
30~40 |
>35 |
尿量(cc/hr) |
>30 |
20~30 |
5~15 |
可忽略 |
二各類型休克及治療
(一)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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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因 |
機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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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因性 |
心臟疾病、ex.AMI(最常見)、CHF |
心肌收縮力下降→心臟無法有效打出血液到循環當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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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血量 |
失血過多、脫水 |
循環血量減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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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管性 |
敗血性 |
感染細菌G(-) |
細菌死後釋放內毒素→血管擴張→血循環量↓ |
過敏性 |
輸血、藥物反應(最常見),例PCT、顯影劑、昆蟲咬傷 |
抗體(IgE)引起釋放組織胺→血管擴張及通透性↑,第二次接觸過敏原會更嚴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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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經性 |
脊髓損傷、麻醉 |
維持血管張力的神經受阻斷,使末梢血管張力↓→血液留滯週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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阻塞性 |
主動脈剝離、張力性氣胸、心包填塞 |
因機械性因素,抑制心臟進行有效收縮→循環血流阻塞、CO↓ |
(二)症狀及處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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症狀 |
處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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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因性 |
1.膚蒼白濕冷,微血管充盈時間延長 2.尿量↓ 3.血壓↓、呼吸和心跳↑ 6.頸靜脈怒張、CVP↓ 7.胸痛、肺水腫、低血氧 8.意識不清、噁心嘔吐 |
1.降低前負荷。 2.增加心肌收縮力。 3.降低後負荷。 4.IABP (見心衰竭處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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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血量 |
1.昏迷、休克 2.心搏快且弱、呼吸淺快、血壓先上升→↓ 3.微血管充填時間延長、皮膚蒼白、溼冷、口渴 4.尿量減少、紅血球↓ 5.靜脈塌陷、CVP<4cmH2O |
1.控制出血 2.補充液體或全血,尿量>0.5 cc/小時/公斤(30cc/小時,是治療有效的指標) 3.血管收縮及升壓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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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管性 |
敗血性 |
1.早期末梢血管擴張、CO↑(溫暖型)→晚期CO↓(冰冷型)、腎衰竭 2.皮膚潮紅→冰冷、蒼白 3.心搏過快 4.脈搏飽滿→微弱、絲脈 5.血壓正常→降低 6.尿量正常→少尿 7.呼吸性鹼中毒→代謝性酸中毒 8.體溫升高、WBC↑、C-反應蛋白(+)、B/C(+) |
1.藥物 (1)抗生素 (2)NaHCO3 (3)DIC用heparin (4)Dopamineâ 2.補充體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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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敏性 |
1.呼吸道:支氣管水腫、咳嗽、喘鳴、呼吸窘迫 2.心血管:BP↓、PR↑ 3.皮膚 (1)臉部水腫 (2)臉色潮紅、皮膚癢、蕁麻疹 4.腹瀉、腹絞痛 |
1.氧氣、氣管內插管或氣切 2.Aminophyllineâ→↓支氣管痙攣 3.epinephrine→改善呼吸困難 4.抗組織胺,例:Benadryl阻斷histamin的作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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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經性 |
1.皮膚溫暖、潮紅 2.血壓正常或低 3.心搏過緩 4.呼吸速率加快 5.受傷部位以下麻痺 6.大便失禁、尿瀦留 7.損傷部位以下的運動、感覺、反射及自主神經系統功能完全喪失 |
1.Atropineâ 2.Decadronâ 3.鼻胃管 4.存留導尿管、預防尿液瀦留 5.機械性人工呼吸器以維持正常換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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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管性休克:血管張力改變→休克早期皮膚溫暖潮紅。
三治療及護理
(一)保持呼吸道通暢。
(二)維持組織灌流
1.輸注全血(禁:心因性休克;適:低血容性休克)。
2.50%葡萄糖溶液:適合低血糖休克。
(三)姿勢
改良式垂頭仰臥式→平躺不睡枕頭,下肢抬高度30°→增加回心血量,禁止:IICP。(頭腳各抬高30°)
(四)維持血壓:血壓維持在120/80 mmHg(最重要)。